关于取消代理资格的通知
经北京海通方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推荐,本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授权灵武市李志强先生为我公司901号销售服务中心,代理销售我公司产品。但该中心在2010年8月26日当地的竞标活动中,严重违反公司统一销价的重要规定,违背公平竞争的商业原则,给公司造成极大影响!根据本公司《市场管理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对该销售服务中心作出如下处理:
一、收回地方授权,取消901号销售服务中心代理资格,停止供货。
二、通报本地区所有代理商。
三、分公司监管不到位,负有重要责任,扣发8月份公司管理费总额的50%。
特此通知
北京海通方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2010年8月27日